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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车取代摩托车成为我国机动车构成主体

记者2日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,截至201年11月,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.23亿辆。其中,汽车保有量达到1.04亿辆,首次超过摩托车保有量,这标志着我国机动车构成由摩托车为主体向汽车为主体转变。 今年前11个月,全国机动车保有量增加1628万辆,增长7.86%,其中

  记者2日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,截至201年11月,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.23亿辆。其中,汽车保有量达到1.04亿辆,首次超过摩托车保有量,这标志着我国机动车构成由摩托车为主体向汽车为主体转变。

  今年前11个月,全国机动车保有量增加1628万辆,增长7.86%,其中汽车增加1361万辆,增长14.98%。全国私家汽车(以个人名义注册登记)的保有量达到7748万辆,占汽车总量的74.17%,成为汽车构成主体。

  从大中城市汽车保有量情况看,100万辆以上的城市已有14个。其中,北京汽车保有量达472万辆。今年前11个月,合肥、乌鲁木齐、银川、呼和浩特、南宁、西宁、福州、长沙、兰州、西安等10个城市的汽车增长比率同比超过20%。

  截至2011年11月,我国的机动车驾驶人数量达2.34亿人。其中,汽车驾驶人1.72亿;三年以下驾龄的驾驶人8890万人,占机动车驾驶人的38.04%;女性驾驶人4405万人,占机动车驾驶人的18.85%。

  公安部交管局表示,与机动车和驾驶人的快速增加相比,我国交通参与者文明素质的提升相对滞后。近年来,我国每年处理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均在2亿起左右(2010年达2.5亿起),其中酒后驾驶、超速行驶、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尤为突出,开车打手机、争道抢行、占用应急车道、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较为普遍。

  2010年起,中央文明办和公安部在全国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“文明交通行动计划”,旨在有效推动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素质的提升,推动我国逐步迈向文明汽车社会。(记者邹伟、史竞男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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